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

1、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四)拟录。9月9日至9月13日,各院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拟录。

(三)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务必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2、已参加我校2015年“2+3”入学测试,成绩合格;2013年中职学校已备案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3”直升考生。

(二)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征集,不得退档换录。

(二)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征集,不得退档换录。

(二)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征集,不得退档换录。

(二)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征集,不得退档换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