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1.按文、理科大类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2.按校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公共

(三)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但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必须报省招办审核批准。

(二)省招办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改进和完善志愿填报系统软件,培训各级招办有关工作人员等。

2020年兰州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三)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但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必须报省招办审核批准。

2019年兰州城市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