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专业调配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学院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投档,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第二轮: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第一轮未满专业。
第三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至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校内专业调配中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保证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阳光学院(原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是福建省首批创办的独立学院

第二十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院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八条设立“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

1、音乐学、美术学和舞蹈学等3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9500元;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工作。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校内专业调配分以下三轮进行第一轮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学校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投档直至计划数完成对于报名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第二轮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第一轮未满专业第三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至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2校内专业调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是由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编导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舞蹈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2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校内专业调配分三轮进行:第一轮:学院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投档,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第二轮: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第一轮未满专业。第三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校内专业调配分三轮进行:第一轮:学院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投档,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第二轮: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第一轮未满专业。第三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