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500元;理科类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住宿费:无空调宿舍每生每学年1500元;有空调宿舍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与就业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答案来源于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2.住宿费标准:分别有600元/年、750元/年、10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1700元/年七个档次,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吴奕标监督电话:0757-电子邮箱:@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理科类待定。住宿费:宿舍装有空调,每生每学年1500-1700元(具体收费标准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500元;理科类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无空调宿舍每生每学年1500元;有空调宿舍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