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开展第二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个别专业延长报名时间通知工作原则

三、招生人数及名额分配我校2015年博士生只招生一次,计划招生人数16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每位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还要根据生源情况以及近三年科研项目情况做适当调整。校内全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按导师统计,不按专业统计)约为2-4人,其中每年招收在职博士生不超过1名;校外兼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我校2015年博士生只招生一次,计划招生人数16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每位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还要根据生源情况以及近三年科研项目情况做适当调整。校内全职导师每年招生人数(按导师统计,不按专业统计)约为2-4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联系电话:86110153、86110157电子信箱:dyyjszs@附件: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xlshttp://home..cn/yjs/lc_manager/itsie/UploadFile/.xls

五、报送时间各院(系)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大连医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参见附件二)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博导范围须为我校复审合格和未到复审年限认定合格的博导。

一、招生的学科、专业参见附件一。

四、考试科目的设置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共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专业课)和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外国语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名额博导每年可招收1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人数不占用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博士招生名额分配原则1.国家重点学科,增加2个名额。2.教育部创新团队,增加1个名额。3.省级重点学科,增加1个名额。4.招生当年,指导论文获得“辽宁省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导增加1个名额。5.以“引进人才”身份遴选为博导,遴选当年给予政策倾斜。6.跨学科博导需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大医发〔2014〕337号)文件中“第二章第六条(五)跨学科博导遴选办法”申请,遴选后方可招生,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