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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19:51

(二)考调岗位类型为分01行政类、02参照类、03全额事业类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四)面试及面试成绩计算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考调单位按照统一的面试方案进行。2.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时,以《面试通知书》的形式向考生告知。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突出拟招录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以结构化面试方法对考生进行测试。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

(二)笔试1.笔试科目(1门)及成绩计算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150分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50%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笔试成绩加分后高不突破100分。不符合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9日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日

1.笔试科目(1门)及成绩计算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150分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政策加分)×50%

2.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实行加分:㈠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笔试成绩加分后高不突破100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如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根据学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政审考察。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18:00

5.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入闱面试笔试低合格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