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实行单独开班上课。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双休日或假期,辅修专业班级以20人为单独开班底线。辅修课程的教学、考试要求与主修课程要求相同。
3.经批准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每学期辅修专业开课前,凭“辅修专业听课证”到财务处一次性交纳该学期辅修课程规定的学费,凭交费收据到辅修专业开设院办理本学期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辅修资格,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辅修专业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所占学分可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另选其他课程替代,以满足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
5.辅修的课程考试由院(系)组织;考试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补考一次;仍不通过者,提出申请,缴纳相应费用后,可参加重修重考。辅修成绩由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负责管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少于4门课程的学习且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课程修读证明”。学生辅修专业成绩、学分计入“辅修专业成绩单”,并记入学生档案。
7.学生辅修期间,应首先保证学好主修专业课程,如主修专业成绩已影响到毕业或学位,学生应终止辅修学习,其已取得辅修专业学分的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

申请程序(1)申请者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下载或在报名联系点现场并如实填写《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攻读第二学位专业申请表》或《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2)将申请表交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6年9月1日前到工商管理管理学院联系点报名。

毕业与学位授予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修满双学位学分,可以授予双学位;不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但达到规定条件者,可获得第二专业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招生对象我校有学籍的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学生。

招生联系人与咨询电话邓老师(莞城校区)联系电话:,短号:670036陈老师(莞城校区)联系电话:,短号:698548张老师(莞城校区)联系电话:,短号:694003黄老师(松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短号:7768相关资料可到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双学位栏目下载。修管理学院双学位,成就管理精英梦想,欢迎您报读!网址:http://glx..cn/list/?186_1.html

招生计划工商管理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专业各招生60-150人,额满为止,报名从速。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安徽工商管理类(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工商管理创业创新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创意管理方向,教学)录取分数线为548分(理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山西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工商管理创业创新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创意管理方向)(教学)录取分数线为523分(理科)。北京师范大学-香

报名条件: 1.二年级(2015级)非管理类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已开设的计划内课程全部合格(包括补考合格)。 3.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未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申请辅修专业的手续及程序 1.6月15日—6月23日为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时间。凡具备辅修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到其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同意

辅修专业证书发放 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注:“辅修专业证书”只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且毕业答辩通过者,且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为跨学科门类辅修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

辅修专业教学与成绩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实行单独开班上课。单独开班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间、双休日或假期,辅修专业班级以20人为单独开班底线。辅修课程的教学、考试要求与主修课程要求相同。 3.经批准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每学期辅修专业开课前,凭“辅修专业听课证”到财务处一次性交纳该学期辅修课程规定的学费,凭交费收据到辅修专业开设院办理本学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