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八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二)拟直升专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5、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前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