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学生学费减免不分配名额,依据《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和学生申请情况审批。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2022年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面向高职五年级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学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学生每年的学习成绩情况评选校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答案来源于2021年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职校招生简章

2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带照片的查询结果页面网址为4能证明考生在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比赛中为主力上场队员的材料详见附件5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及对应获奖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秩序册成绩册须由所在中学审核盖章6学籍或学历证明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2年中船澄西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图)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0号)文件精神,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学院需在评审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名额分配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学生学费减免不分配名额,依据《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和学生申请情况审批。

评定要求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0号)文件精神,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学院需在评审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2、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江大校

3、江南大学2015-2016学年学费减免申请表学生工作处2016年9月28日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各项资助评定工作的通知

其他事项1、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奖记录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同一学年内,每位学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3、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29号),当学年各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兼得,奖学金按高一项发放。附件:1、《

2、校内助学金、定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评定各学院要按照《江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江大校办[2016]31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