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
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
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只考虑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和调剂专业志愿,不作其它专业志愿调剂。
3、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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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

3、文化基础考核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8:30―11:00,其它考核另行具体安排。

2、交费;每个考生交纳报名、文化基础及综合素质考核费100元;

1.文化基础考核:A类和B类专业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第九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1.文化基础考核:A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B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招生对象:具备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考核两部分组成。1.文化基础考核:A类和B类专业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3、文化基础考核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8:30―11:00,其它考核另行具体安排。4、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基础综合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2、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基础综合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基础综合考核(笔试)得分*0.4+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分;报考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基础综合考核(面试)得分*0.6+技能竞赛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分;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1.文化素质评价高中毕业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折算后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45分,等级折算为125分,C等级折算为80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思想政治、历史、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