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02名,并列50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9分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4分。

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1、壁画:2名(汉语言1名,民考汉1名)。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按专业排名录取,专业排名录至第3名。2、美术学:2名(汉语言)。文化课相对成绩低录至79.845分。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500×750=525分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15分。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236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370分。理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810分。

2、艺术设计:8名,文化课划线:总分420分,专业排名录至第23名;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15分。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236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