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专业名次录至204名,并列20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62名,并列462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43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7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49分。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60名,并列260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7分。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文化课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9名,并列14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7分。

⑦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1分。

③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30名,并列4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79分;

⑨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4人。专业名次录至271名,并列271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32分。

⑩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

④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70名,并列37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