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2、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院负责人组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高质量做好招生工作学院成立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组长吕文明刘益贵成员邓剑波黄忠良陈励刘瑜金杰坤孙蕾唐海珍瞿畏2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为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主任陈励副主任李华林成员唐海珍唐小玲刘扬林张理喻颖肖敏陶晓宁姚运先吴同华周凤霞王礼段小莉杨振兴蒋志宏刘珊张丽胡伟波彭程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2、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院负责人组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一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二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三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命题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1.命题阅卷组负责文化素质考

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单独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招生录取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凡属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1.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上报、落实等工作,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录取工作、备案等工作。2.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统计和报送。3.纪检监察组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招生录取规则;4、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