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运飘
监督电话:020-61787331
传真:020-61787368
电子邮箱:cyp@***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联系人:赵丹凌。监督电话:020-。传真号码:020-。电子邮箱:jj@.cn。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方树栋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fsd@.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监察办公室联系人:叶兵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jsc@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阳斌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联系人:卜佳锐易丹华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lndw801@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jjjc@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henyp@mail..cn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henyp@mail..cn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yp@

第三十六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与审计部联系人:陈运飘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chenyp@mai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