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六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0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700元,均为空调房宿舍。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广东省外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fzsb@mail..cn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zsb./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fzsb@mail..cn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fzsb@mail..cn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六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