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的具体项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凡有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特长,且参加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可报考。
考生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特长生,并按照要求于3月18日前发送获奖及等级证书等特长材料电子稿到招办邮箱:cdzy_zhaosheng@***。学校将对资料进行初选,20日通过报名平台或邮箱,通知考生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3月25日中午13:00—14:00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参加测试,测试合格者,经过学校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录取;3月28日公布特长生录取结果,录取者不再参加后续考试。特长生录取的比例控制在学校高职单招计划总量的3%以内。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计划数(合计890名)
专业名称学制每学年初预收学费(元)毕业学分标准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专业学费(元/年.人)总计划普高三校生招生类别备注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不限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项目创业与经营管理)不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酒店管理不限一般专业旅游管理不限一般专业软件技术(软件商务与管理师)不限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图形图像制作(影视制作)不限传统优势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会展设计)不限传统优势专业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招收理科生、三校生机械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不限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计算机硬件与外设不限一般专业金融保险不限一般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不限一般专业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材料工程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电子声像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计算机通信(三网融合方向)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合计 备注:学院按市教委、物价局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学费收取办法为:每学年初预收,下一学年初按各专业学费加学分学费之和结算。计算公式为:学年应缴学费=学年专业学费+学年实修课程学分(含必修和选修学分)×85元/学分。(新生入学时按预收学费缴纳学费,如电子商务专业的学费为6000,计算机硬件与外设专业的学费为7000)。
收费标准终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重庆市普通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三个项目加分,具体如下:
1.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移民考生须在所在区县移民局办理相关证明并在证明上加盖公章,加5分。
2.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聚居区少数民族凭考生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10分。散居的少数名族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市级优秀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事迹者: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10分。
以上材料考试前统一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北区17幢负楼304办公室,学校根据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单个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65928060。
3.按照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艺术特长生)-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艺术团招收特长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试点高校须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艺术测试合格考生,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名单。
试点高校须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十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艺术特长生-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1)舞蹈类
①中国舞:考级过8级及以上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享受奖学金1000- -3000元。②2拉丁舞:考级过8级及以上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可享受奖学金1000- -3000元 。
(2)器乐类
①钢琴、古筝:考级过8级及以上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可享受奖学金1000 -3000元。
②小提琴及其它管乐:考级过7级及以上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可享受奖学金1000 -3000元。
(3)声乐类
考级过7级及以上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可享受奖学金1000 -3000元。
注: (1) 以上类别艺术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本科控制线者,经测评合格后,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2)有艺术特长、无考级证书、未报考艺术类考试者,到校经审查测试合格后,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成绩优秀生
<1>分类高考
①普通类:考试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在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批低控制线下150分及以内者,可享受奖学金2000元。
②中职类:文化考试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职业技能成绩均在专科控制分数线上70分及以上者,可享受奖学金2000元。
③艺术类:文化考试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在专科控制分数线上70分及以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本科低控制线者,可享受奖学金1000元。
<2>普通高考
通过高考录取且成绩在本科第二批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者,可享受奖学金2000元。
四、企业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日起至8月23日17:00止登陆网站m.***
申请企业助学金。学院根据考生网上申请名单进行初审公示,新生开学报到时出具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批后方可享受相应等次助学金。
电话: (023)49508777 49508222
Q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