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条 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体艺馆;测试时间:2014年5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二)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答辩、评审认定。

第一条2014年面向重庆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具体项目为舞蹈和田径。

第二条 2014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将就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2、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录取时根据对特长生的考核结果,可在相关专业录取时总分中加50分录取。艺、体特长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确认。艺、体特长生需于2014年1月26日16:30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第三条2014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将就读我校普通文、理类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二条 2014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将就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第二条 2014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将就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