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毕业生待遇: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办理。联系方式: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邮编:075000电话:0313―传真:0313―网址:http://www.毕业生待遇: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3、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安排在2014年4月进行,4月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值300分)备注1、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参考《2014年全国高考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范围。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技能面试单独考试录取原则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1、报考我院单招并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12日8:00—4月16日12:00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选择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并选择我院相关专业。

2、已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4月22日—24日到我院招生办凭考务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已在我院报考并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请于单招考试前凭交款收据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单招考试费100元交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1、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单招考试费100元交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1.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3年4月20日前到我院报名。

1、凡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4年3月31日前到我院交纳报名表,报名时将单招考试费100元交到我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