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毕业生待遇: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办理。联系方式: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邮编:075000电话:0313―传真:0313―网址:http://www.附件2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序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毕业生待遇: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办理。联系方式: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邮编:075000电话:0313―传真:0313―网址:http://www.毕业生待遇: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2、已在我院报考并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请于单招考试前凭交款收据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1.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河北省籍应届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