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②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服装、道具、乐器、音乐伴奏自备(提供钢琴),书法类考生自备书法用具(含字帖笔墨纸砚印毡等)。

3、学校仅提供钢琴、电钢琴、合成器、爵士鼓,其余乐器一律自备。

(1)自带服装、道具、画具等物品、乐器、伴奏,我校只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和定音鼓;

(1)考场内提供下列乐器:钢琴、定音鼓、架子鼓、大堂鼓、马林巴琴、木琴(横排);鼓槌等学生自带。

(3)除架子鼓、排鼓、定音鼓、马林巴、堂鼓等常用打击乐及扬琴、古筝、贝司、钢琴外,其余乐器均需自带。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倍大提琴、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排鼓,其它乐器等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定音鼓、排鼓,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