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報考志願。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一、報考條件(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3.報考相關費用報考相關費用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2、報考地點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地址:澳門羅理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1.報名辦法。考生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1)身份證件副本(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6)教授推薦函;(7)體格檢查報告。

3、復試地點、時間初試合格者,復試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另行通知。

2、初試地點、時間初試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4年4月12日-13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0日-12月19日。2、報考地點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