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步:提交材料1.《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生成)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后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通过http://www..cn/xlcx/rhsq.jsp申请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书各1份;通过http://www..cn/查询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出版专著以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6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十一、违规处理(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申请专业我校2015年接受申请的专业如下表;所在专业能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请查看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二)。序号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070900地质学2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3矿业工程学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081901采矿工程4矿业工程学院、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0819Z1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5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080101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6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080102固体力学7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081402结构工程8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0814

七、学位授予符合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附件三)且其答辩之前十年内的科研成果须获得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博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发改委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学业奖学金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四)学校

三、招生专业电力学院为流体力学

九、出国留学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出国留学”专栏。

十、出国留学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留学”专栏中查询。

九、出国留学和硕博连读1.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4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留学”专栏中查询。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于第四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于第五学期秋季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出国留学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留学”专栏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