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及录取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2.硕士生录取按照分省计划数和民族比例(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其中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录取人数不低于50%。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对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博士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

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0名,硕士50名,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不超过10%。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登记表。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