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的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单独招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
4、单独招生期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5、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流程考生在我院招办报名登记后,我院将组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确认合格考生将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合格考生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和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于9月份入学。

考试及录取(一)考试1.考试时间:6月10日上午9:00-12:002.考试科目: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特长、爱好、职业认知度、职业适应性等,时间每人15分钟,分值260分。3.考试地点:考生登录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或通过电话0535-、查询具体考试地点。查询时间6月8日、9日。(二)录取1.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确定拟

(二)录取1.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3日-18日,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户籍地(县)、退役士兵证书编号等。届时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查询公示信息。2.6月19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批准正式录取后,通过邮政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录取办理学院对申请免试录取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录取原则:1、单独招生的录取,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单独招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3、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4、单独招生期间,各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四)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