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到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乘27路、28路、206路、526路公交车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站点下车。咨询电话:0535-。

所需携带证件:报到时须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团员须带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户口迁移的同学,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证》交辅导员(班主任)。

5、待遇:学生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可获得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高)级、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5、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4、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五条学生待遇我院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4、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五条学生待遇我院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5、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

5、待遇: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3】83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2003】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精神,技师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大学专科毕业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