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能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

(1)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时间安排:上午:9:00—11:30,进行玉雕实作测试。60%(180分)下午:14:30—15:30,进行玉雕图案平面设计测试。40%(120分)

专业技能测试名单确定专业测试名单根据考生报名名单,经学院对口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上进行公布。

(五)专业测试组织为保证专业测试顺利开展,学院以招生办为主,成立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对口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并组织专业教师,成立专业测试考评组,具体负责专业技能测试方案的制定,考生接待、考场安排、技能测试素材准备和技能测试评审工作。为保证专业测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技能测试将进行全程录像。

(3)玉雕平面图案设计测试说明:a.考生自带铅笔、碳素笔及相应用具。由考试方提供设计用纸。考生在考试用纸上填写相关考生信息。b.由考生自行创意设计一个玉雕平面图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0分)c.由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后完成的作品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主要从图案的完整性(30分)、图案结构的合理性(30分)、图案设计的创新性(30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判。

其他本章程由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一)招生专业与计划(二)学费标准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

(二)录取公示: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5月10日前将在学院网(http://www.)进行公示;5月11日以后将在云南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三校生”普通高校招生和录取。

(一)录取原则:1.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

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1.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者,缺额顺延递补。(二)录取公示:对已录取的考生,我院5月10日前将在学院网(http://www.)进

(三)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能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