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分相同,普高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1、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指定考点公告。2、报考考生符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校考要求。3、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4、录取过程中使用校考成绩。5、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使用统考成绩。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邮政编码:712000学校网址:http://www.招办邮箱:zsb@.cn咨询电话:029-校考专业简介美术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中学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工作者。主要课程:艺术美学、美术概论、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招生计划:学校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