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何?研究生招生是头年各招生单位出招生简章,次年教育部才下达招生计划,故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后录取总数要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法学类初试专业课科目1.报考法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须参考《法学基础》;2.报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警察科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A》;3.报考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逻辑学、应用法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B》;4.报考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C》。

(三)公共管理专业课科目及范围1.初试科目公共管理学(150分)综合考试(行政管理学80分,公共政策学70分)2.复试科目管理学原理(150分)

九、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我校招生专业中,除上述对报考专业有特殊限制的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均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1.报考法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须参考《法学基础》;

3.专业基础B:民法学(总则、物权法)50、刑法学(总论)50、行政法学50;

2.专业基础A:刑法学(总论、分论)70、刑事诉讼法学50、证据法学30;

2.报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警察科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