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4年3月2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4年5月1日前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录取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原则1.划线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划定。2.录取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基础成绩顺序依次排序。3.录取时间:2014年4月15日4.公布录取名单时间学院单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且无异议考生。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1.划线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划定。

3.审查测评:2014年3月29日―3月30日。公示结束后,各推荐院校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于3月28日前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

考试安排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形式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面试由学院成立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2.考生报到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

4.成绩计算办法:单招考试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成绩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进行折算(A级折算为100分,B级折算为80分,C级折算为60分,D级折算为50分)。政策加分成绩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4年3月2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考试安排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1.考试形式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等。面试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4年3月2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