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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16:45:51 解决时间:2018-11-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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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技校网 2018-11-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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