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编导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2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归口学生工作处。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广播电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