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学生进行评审,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且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报名条件符合2014年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高中阶段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具有该县农村户籍和就读中学连续三年学籍且家庭在农村的高中毕业生。

160名,招生专业详见下表:科类专业名称文史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理工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基地班、资源与环境类、地理信息科学、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土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临床医学(五年)注: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1

1.我校鼓励“自强计划”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县工作,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报名办法采取考生申请与就读中学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网址:),网上申请并打印《武汉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须经班主任及中学校长签字实名推荐、中学盖章。1所中学推荐学生不得超过2名。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学生,并在校内外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

三审核及录取办法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3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

2022年武汉大学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审核及录取办法

审核及录取办法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

审核及录取办法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武汉

审核及录取办法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6月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武汉大学本

审核及录取办法1.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学生进行评审,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2.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且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