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照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安排录取专业。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160名招生计划按入选资格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文史44名、理工116名。

160名,招生专业如下: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信息管理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与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建筑类、土木类、工程力学、计算机类、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电子信息类、测绘类、地球物理学、轻工类、临床医学

1.160名招生计划按入选资格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文史39名、理工121名;

160名,招生专业详见下表:科类专业名称文史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信息管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理工经济学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基地班、资源与环境类、地理信息科学、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建筑类、土木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类、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类、轻工类(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临床医学等

1.160名招生计划按入选资格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文史40名、理工120名。

1.160名招生计划按入选资格考生科类所占比例分为文史43名、理工117名。

招生计划160名,招生专业详见下表:科类专业名称文史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信息管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理工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基地班、资源与环境类、地理信息科学、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土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临床医学(五年)注: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

1.我校鼓励“自强计划”录取的学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县工作,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如某省份某科类只有1名合格考生,则给予该省相应科类招生计划1名;

4.录取期间,如果某省合格生源不足,我校将调整已分配的计划到有合格生源的省份进行录取。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照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安排录取专业。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