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2、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1.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雕塑、动画(满分300分)①素描(满分150分)②色彩(满分150分)备注:吉林省美术类考生不需参加校考,有省联考合格成绩即可。

7、报名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五个专业不能兼报。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4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6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总分)×40%。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第二批次专业计划环境设计5服装与服饰设计3产品设计5动画10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7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