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2)考生须背谱演奏,自带钢琴伴奏或CD,须提供演奏和伴奏原版乐谱。
(3)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6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管、小号、长号、大号、吉他、爵士鼓、电贝司、电子琴、二胡、古筝、扬琴。
(4)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3.评分标准
器乐主考项满分为60分,器乐副考项满分2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器乐主考项满分为60分,器乐副考项满分20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西校区)上午,技能考试:音乐厅二楼舞蹈教室下午,听音笔试:德业楼(第二教学楼)117教室

2.考试内容和形式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考试曲目自选,唱法不限。(1)考试时自带钢琴伴奏或CD,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的原版五线谱。(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入场要求1.考生进入考场区域禁止喧哗、饮食,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2.技能考试,考生全部在候考室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考试。3.考生务必服从考务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内候考,不得随意走动。4.听音笔试,考生集中考试,不得交谈、抄袭,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违者取消考试资格。5.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内停留。

3.评分标准声乐主考项满分60分;声乐副考项满分2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上午,技能考试9:00-13: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下午,听音笔试14:15-15:0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完成入场。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