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一)学制
| 类别 | 专业 | 学制 |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所有专业 | 三年 |
|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所有专业 | 三年 |
| 专业学位(全日制) | 临床医学、法律(非法学)、艺术、公共卫生、药学、农业、风景园林、护理、口腔医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图书情报 | 三年 |
| 法律(法学)、体育、翻译、社会工作、教育、国际商务、金融、税务、应用统计、会计 | 二年 |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2、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六、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总分:40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2)面试,满分250分,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面试(200分)两部分组成。加强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测试,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外语听力与口语的考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学生用外语回答,根据考生回答内容进行打分.综合面试主要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1、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学术型1:1.3至1:1.5、专业型1:1.5倍(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应届本科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专业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二、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6、推免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取得苏州大学推免候补资格的考生不需再参加本轮复试。

一、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复试的基本要求1、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学术型1:1.3至1:1.5、专业型1:1.5倍(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组织考生参加复试。2、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3、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专业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从高分

8、复试加分项目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