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实施办法(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6年或6年以上;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12门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③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公共外语五级(PETS5)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④近6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⑤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前3名)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者;⑥通过我校专

三、报名我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方式,报名网址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14日之前未能到校,想要在暑假期间自取通知书的,请参见研究生院值班表,只有在研招科老师值班期间可领取通知书。如有希望邮寄通知书的同学,请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5点之前,致电招生科提供邮寄地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人员;(2)2014年应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生(迟在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3)已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公共外语五级(PETS5)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应届、往届),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大学外语六级合格或公共外语五级(PETS5);(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其他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每位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多招收在职人员1名,首次招生的导师多招生1名,校外导师多招收1名(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外国语(含听力):英语听力采用调频接收方式,请考生自备调频收音机,频段为75.3MHz,小语种考生不用准备收音机;外国语考试没有指定参考

一、招生规模我校201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规模数13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计划为准。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1.各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不得更改。专业基础课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覆盖考生报考专业(领域)的专业基础,考试难易程度合适,成绩分布正常,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2.各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为主,可以以抽题解答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积累的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成绩按百分制方法计分,由考核小组按一定比例

四、考试内容外国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见目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和自然辩证法。外国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见目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和自然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