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联系方式部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地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邮编:030031电话:0351-传真:0351-E—mall:zsb@.cn网址:http://www.sdsy..cn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第十一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联系方式部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地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邮编:030031电话:0351-传真:0351-E—mall:zsb@.cn网址:http://www.sdsy..cn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第十一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八条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