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被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费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均为44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年。

第三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900---400元。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按照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单独招

6.报考专科提前批,如未被录取,是否影响高职高专批录取?答:不影响高职高专批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3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1医学影像技术380(其中对口计划20)2助产380(其中对口计划20)3护理3140(其中对口计划40)

第三章招生条件、计划与报名要求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二条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也可携带二代身份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直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报名。

第二十条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