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者;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五项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5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20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10000元/人。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及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决赛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1、凡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科奥林匹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且保送我校者,可获人民币2万元奖学金;

1.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决赛一等奖的优秀学生;

①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科奥林匹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等奖者,可获人民币2万元奖学金;

2.具有保送生资格,并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