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1.获得市级或区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必测科目加分政策: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20分、级10分、C级不加分。附加分政策: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荣获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干”称号的考生,总分加50分。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下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二,获地、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干”称号者,总分加50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下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2、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第五条报考条件: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学生。1.综合素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加10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加20分;市级先进复试加30分。2.特长成绩:所有特长成绩只加高一项,不累计加分。⑴艺术、体育特长生由特长生测试小组组织现场测试,成绩分A、B、C三等。A等成绩免初试;B等成绩加20分;C等成绩加10分,两项测试只能参加

⑷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复试享受加30分)。

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复试享受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