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4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情况: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突出“外”字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创新上水平”的办学理念,培养人文素养高、外语水平高、职业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国际贸易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经济管理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信息管理系,目前开办25个专业。 学院占地498亩,建筑面积12.6万余平

第三章学院概况 第十一条基本情况: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突出“外”字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创新上水平”的办学理念,培养人文素养高、外语水平高、职业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国际贸易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经济管理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信息管理系,目前开办25个专业。 学院占地498亩,建

第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