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地址:大学道校区: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邮政编码:063000咨询热线:0315-传真:031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站:http://zsjy..cn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9个本科专业和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考生须同时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与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文理科统一排序,分省择优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过分集中的省市,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录取原则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专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实施录取。(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

高考录取原则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低分数线)。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专业加试成绩。

录取原则(一)美术类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1、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文化成绩总分×30%=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2、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二)美术类实行统考的省份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