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月8日-5月16日各学科组织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各专业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用公式表示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各专业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用公式表示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跨专业加试定于5月4日下午13:00-17:00在敏行楼108、110进行。2门加试课程,每门2个小时。跨专业考生名单附后。

(2)已通过申请-审核程序的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不需要再参加复试。

(七)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各专业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用公式表示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3)各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考试参考用书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详见附表2。

(2)跨专业考生初试达到分数线,且加试科目1和加试科目2成绩不低于60分的准予进行复试。

(1)跨专业考生初试达到分数线,且加试科目1和加试科目2成绩不低于60分的准予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