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3.查看各院校填报情况统计信息、修改志愿。有关这三个阶段的具体、详细介绍包含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中。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

1.艺术类(包括美术、音乐、编导、其他艺术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艺术类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及四种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成绩或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分数)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分数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分数40%排名。

1.分数(包括照顾分)未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低分数的考生;

1.分数(包括照顾分)未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低分数的考生;

1.分数(包括照顾分)未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低分数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