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每生每次2万元标准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奖励。

6、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项目资助制。

1、申请调剂的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见附件《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附件: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从2016级开始实施)一、收费标准:学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所有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广州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赤岗校区1,200元/年中山校区1,500元/年备注:学费及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期间因故休、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跨校区住宿,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计退(补)住宿费;其他原因申请退宿的,不退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为准。二、奖助体系奖助项目比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1、不同专业学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7000元/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65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硕士6000元/年。2、设立助学金,2014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9600元助学金。3、设立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名在前10%者(按一级学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985”“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

1、学校为2014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细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终的评定结果为准。

3、设立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排名在前10%者(按一级学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985”“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新生奖学金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按每生6000元计。(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入学第一年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并被录取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排名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占20%)每生4000元、二等奖(占60%)每生3

2、设立助学金,2014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资助9600元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