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六、成绩计算考生复试后的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5%+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外语听力、口

(1)复试资格审核时间:3月31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

(7)必须是本科毕业或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调剂申请程序如下:

6.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1.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1月17日上午9:00—11:00。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

第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在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将遴选本硕贯通、硕博贯通培养的研究生。

(6)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的拟录取考生一律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