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专业级差”原则录取考生,第1、2专业志愿不设级差,第3、4、5、6专业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1分、1分、1分、1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

录取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组织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学校概况南京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是我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学校座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六朝古都南京,拥有卫岗、浦口、珠江和白马四个校区,学校校区面积近1.4万亩。学校共有20个学院,工学院学生就读于浦口校区,其他学院学生就读于卫岗校区。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以“诚朴勤仁”为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弘扬学术,服务

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站查询。

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3)对于享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3)对于享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