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条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一)江苏省采用“等级级差”原则。先按选测科目等级A+加3分、A加2分的方法,将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折算成预投基准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预投基准分同分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级差”原则,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专业调剂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预投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的分数,外省不含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含附加分,下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

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级差”原则,第一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专业调剂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预投基准分(投档成绩加上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的分数,外省不含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相同时,以我校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含附加分,下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

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按规则安排专业。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实考分安排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分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同时,对实考分无法满足填报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坚持进档不退档。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福建等其他省份对艺术类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执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答案来源于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面向江苏以外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专业级差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级差依次为1、1、0分。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