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自主招生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处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4.各环节测试时间、地点(1)测试时间:特长考察测试:2014年4月11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和操作部分:2014年4月12日;综合素质测试上机部分:2014年4月13日;文化基础测试:2014年4月13日。(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5.考生查阅。4月3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查阅审核结论以及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

3.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四)考生自备的测试用具须提前30分钟交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带入考场;

4.初审确认: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六)考生填报的各项信息,经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不允许考生再做修改。考生应仔细认真阅读我院发布的自主招生方案,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仔细填报考生信息,请谨慎审核判断自己所留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我院将采取且不仅仅采取取消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判定成绩无效或扣分等处罚措施。考生应仔细认真阅读我院发布的自主招生方案,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

(七)准考证打印:经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打印各环节准考证。参加特长项目考察、面试和专业加试的考生也需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打印相应环节准考证。

6.准考证打印:经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打印各环节准考证。

3.材料审核: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后,考生仅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