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发[2014]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发展实际需求,2014年普通专科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原则执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全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招办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二)录取原则及办法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

7、单独招生是计划内招生吗?答:是的。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内,如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收费标准招生计划:800人,专业为我院2014年普通专科全部专业,详见附表。

5、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数有多少?专业有哪些?答: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我院2012年单独招生计划为500人。我院有2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均可单独招生,具体专业及介绍请查看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或登陆我院网站查询系部及专业介绍。

(1)研究、贯彻及指导落实国家、湖南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8、单独招生与6月份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待遇有区别吗?答:无区别。在部分国家骨干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一种选拔录取机制,所有单独招生录取名单须于5月10日前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确认考生的录取状态,因此其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待遇及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立成,副组长:袁其谦、邹松建。全面领导本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贯彻及指导落实国家、湖南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2)领导制定专业录取以及总体录取规模等。 (3)审定招生录取的原则和规则。 (4)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成立录取工作组,组长:朱

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2014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3、专业录取以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为主,结合全院专业平衡录取,重点倾向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及艰苦行业专业。第一批次录取后空余计划向我院资源类专业倾斜,该

录取工作流程教务处提供考生原始卷面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一批预录取考生名单→主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删除不合格考生→录取工作小组确定第二批预录取名单→主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公示第二批预录取考生名单→删除不合格考生→确定终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与考试院

录取计划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发[2014]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发展实际需求,2014年普通专科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原则执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全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